相关会员单位:
为促进我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山东认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鲁认协字【2021】6号)有关要求,我会拟编制《机动车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团体标准。为高质量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确保标准科学适用,贴近行业特点及需求,更具操作性、实用性,现向会员企业征集该标准参编单位,共同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参编单位条件:在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有一定规模和较高影响力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机动车信息技术服务单位、机动车检验仪器制造商、高校院所等相关单位,依法正常经营,重视标准化工作。
2、参编单位确定一名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人员,该人员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3、参编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参编单位列入本标准参编企业名单、起草人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参编单位限1人),参编单位、起草人可以独立发表见解,参编单位、起草人享有本标准修订优先权和标准宣贯权。
4、参编单位、起草人承担以下义务:按照起草小组分工按时完成本标准起草、调研等工作,积极参加本标准起草各类会议和调研活动,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该领域积累的成果和数据,参编单位须提供相应的标准编制经费支持,此经费专款专用。
5、本标准知识产权归山东认证协会所有,各参编单位共享,参编单位、起草人排名顺序按贡献大小确定。
6、协会将对各报名参编单位进行筛选和评审,最终参编单位名单经协会研究评审后统一确定。
7、参编单位请于2021年4月10日前与我会联系,并以邮箱、微信的形式提交参编回执签字盖章扫描件。
8、协会联系方式:联系人:单爱萍,电话:0531-88023966 13210535131(微信同步)邮 箱:renzhengxiehui@163.com
附 件:山东认证协会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山东认证协会
2021年3月22日
关于邀请参加团体标准《机动车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编制的函.pdf